
9月11日,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對外發布《城市黑臭水體(ti) 整治工作指南》。《指南》明確規定,60%的老百姓認為(wei) 是黑臭水體(ti) 就應列入整治名單,至少90%的老百姓滿意才能認定達到整治目標。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還將會(hui) 同環保部等部門建立全國黑臭水體(ti) 整治監管平台,定期發布信息,接受公眾(zhong) 舉(ju) 報。
“這是國家層麵首次製定包括排查、識別、整治、效果評估與(yu) 考核在內(nei) 的城市黑臭水體(ti) 整治長效機製。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還將會(hui) 同環保部等部門建立全國黑臭水體(ti) 整治監管平台,定期發布信息,接受公眾(zhong) 舉(ju) 報。”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城建司副司長章林偉(wei) 說。
黑臭水體(ti) 主要針對感官性指標,水環境改善要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
不久前,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明確城市人民政府是整治黑臭水體(ti) 的責任主體(ti) ,並提出2017年底前,直轄市、省會(hui) 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ti) ;2020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ti) 均控製在10%以內(nei) ;到2030年,全國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ti) 總體(ti) 得到消除。
“城市黑臭水體(ti) 的整治,就是要實現老百姓身邊‘看得見、摸得著’的水環境改善。”中國工程院院士張傑說,“然而,城市黑臭水體(ti) 整治工作係統性強,工作涉及麵廣。黑臭水體(ti) 的消除,需要構建完善的城市水係統和區域健康水循環體(ti) 係,從(cong) 根本上改善和修複城市水生態。”
為(wei) 此,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及時牽頭會(hui) 同環保部、水利部、農(nong) 業(ye) 部等部委編製了《城市黑臭水體(ti) 整治工作指南》,包括城市黑臭水體(ti) 的排查與(yu) 識別、整治方案的製定與(yu) 實施、整治效果評估與(yu) 考核、長效機製建立與(yu) 政策保障等內(nei) 容。
黑臭水體(ti) 主要針對感官性指標,老百姓不需要任何技術手段就能判斷。因此,《指南》要求特別注重老百姓的監督作用,讓老百姓在黑臭水體(ti) 篩查、治理、評價(jia) 等全過程參與(yu) ,監督地方政府對黑臭水體(ti) 整治的成效,切實讓老百姓滿意。《指南》規定,根據以往掌握的水體(ti) 汙染和投訴情況,城市政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專(zhuan) 門機構)應對所有城市水體(ti) 的黑臭情況進行預評估並予以公示。對於(yu) 可能存在爭(zheng) 議、預評估結果為(wei) 無黑臭的城市水體(ti) ,主管部門可委托專(zhuan) 業(ye) 機構對城市水體(ti) 周邊社區居民、商戶或隨機人群開展調查問卷,進一步判別。原則上調查問卷有效數量不少於(yu) 100份,如認為(wei) 有“黑”或“臭”問題的人數占被調查人數的60%以上,則應認定該水體(ti) 為(wei) “黑臭水體(ti) ”,列入整治名單;至少90%的老百姓滿意才能認定達到整治目標。
黑臭水體(ti) 分兩(liang) 級,整治不能“一次性”,“碧水藍天”需要政府持續投入
整治黑臭水,也不能全憑百姓“感覺”。《指南》根據黑臭程度不同,可將黑臭水體(ti) 細分為(wei) “輕度黑臭”和“重度黑臭”兩(liang) 級。例如水體(ti) 透明度在25厘米至10厘米間的,為(wei) 輕度黑臭;小於(yu) 10厘米的則為(wei) 重度黑臭。每升水氨氮濃度在8至15毫克的為(wei) 輕度黑臭,大於(yu) 15毫克的為(wei) 重度黑臭。
“劃分等級的目的在於(yu) 為(wei) 黑臭水體(ti) 整治優(you) 先序以及年度計劃製定提供參考,同時也為(wei) 整治效果評估提供重要依據。”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副院長王洪臣教授說。
城市水體(ti) 黑臭,汙染物來源和影響因素比較多,在城市政府層麵涉及的管理部門也比較多。很多地方的水體(ti) 整治存在周期性反複的問題。那麽(me) 如何界定一條水體(ti) 是否已經“消除黑臭”?
國家城市給排水中心副總工程師孫永利表示,《指南》明確,整治效果評估不是僅(jin) 僅(jin) 看工程完工後這段時間的效果,更重要的是看其持續性和受不同環境條件影響之後的效果。“我們(men) 進行黑臭水體(ti) 整治效果評估,最重要的是要看公眾(zhong) 滿意程度和長效機製建設情況,隻有周邊群眾(zhong) 滿意了,才能認為(wei) 治理工作到位;而黑臭水體(ti) 整治不是‘一次性’,‘碧水藍天’需要地方政府長期的持續性投入,長效機製是周邊群眾(zhong) 長期滿意的基礎和前提。”他還建議,地方政府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作為(wei) 政府支付整治實施方費用的依據。
鼓勵采取PPP等方式治理養(yang) 護,實行“河湖長製”,有具體(ti) 時間表
既然是持續性工程,資金需求量大,“錢從(cong) 哪兒(er) 來”就是大問題。過去,治理工程建設與(yu) 後期運維環節被人為(wei) 切分開,負責整治工程的不管運維,負責運維的決(jue) 定不了選用什麽(me) 技術路線,項目全壽命期的成本和效果缺乏一個(ge) 係統的管理者,這給城市水體(ti) 整治出了大難題。
此次《指南》要求,地方政府明確水體(ti) 日常養(yang) 護和水質長效保持經費來源,並將政府承擔的有關(guan) 費用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鼓勵采取政府購買(mai) 服務、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實施城市黑臭水體(ti) 整治和後期養(yang) 護。
“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城市黑臭水體(ti) 的治理,不僅(jin) 可以解決(jue) 政府短期集中投入資金短缺的問題,還可以將環境治理的工程,轉換成一個(ge) 按效果付費的易於(yu) 管理的合同。”參與(yu) 廣西南寧那考河治理項目的上海濟邦投資谘詢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燎說。
除了化解融資難題,還要明確責任到人。《指南》明確,城市人民政府要編製城市黑臭水體(ti) 清單,包括水體(ti) 名稱、起始邊界、類型、麵積、所在區域、黑臭級別、水質現狀、整治責任主體(ti) 及具體(ti) 責任人、達標期限等。實行“河湖長製”,明確每一水體(ti) 水質管理的責任人。原則上,河湖長應由城市水體(ti) 所在地政府或相關(guan) 主管部門負責人等擔任。涉及跨界水體(ti) 的,由相關(guan) 城市協商開展治理。
城市黑臭水治理還有了“時間表”。今年11月底前,各省要完成本地黑臭水體(ti) 整治計劃上報;今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向社會(hui) 公布本地區的黑臭水體(ti) 整治計劃。從(cong) 明年開始,將定期通報各地黑臭水體(ti) 整治進展情況,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開展監督檢查,並向社會(hui) 公布監督檢查結果,對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標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並約談相關(guan) 責任人。